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 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 甫瑕是也。甫 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 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而不 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