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