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