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