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