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 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