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 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 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 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 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 天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