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