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