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