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