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 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