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 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 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 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