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