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 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 ,杀二千石 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 始使御史中丞 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 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