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