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