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