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 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 男以上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 以率受上爵 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 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 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 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 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