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