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