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