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行 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