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