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 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