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