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