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 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