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