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