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