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 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 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 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 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 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 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 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