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 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