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