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