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