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