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