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