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