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