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