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 之,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