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