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