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