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 悦。於是 行督责益严,税民深者 为明吏。二世曰:“若 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刑者相半於道 ,而死人日成积於市。 杀人众者为忠 臣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