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 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德 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 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 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