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