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